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
离婚知识
收养法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婚姻自由离婚知识
收养法
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收养法

办理本县辖区内公民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须知

添加时间:2018年7月12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一、事项名称:办理本县辖区内公民收养登记和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审批单位:天等县民政局;

三、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收养申请书(1份)

2、县计生局关于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1份)

3、公安派出所关于被收养人的证明(由收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1份)

4、收养人单位关于被收养人的证明(由收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1份)

5、弃婴捡拾见证人证明(两个人以上签字)(1份)

6、收养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1份)

7、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二吋照片三张,收养人每人免冠一对照片一张

8、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即体格检查表(县级人民医院)(1份)

  (被收养人寻亲公告除收养人要求外,可以不列入审批材料和程序)

五、办理程序:申请—审核审查—审批—签证。

六、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250元。

八、办公地点:天等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电话:0771—3532057

十、投诉电话:0771—3527777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连云港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