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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要离婚丈夫索六万彩礼 法院:丈夫有婚外情,妻子还一万

添加时间:2016年1月25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结婚一年要离婚丈夫索六万彩礼 法院:丈夫有婚外情,妻子还一万            2009年08月24日06: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8月23日讯结婚还不到一年,王先生和孙女士先后到法院起诉离婚,王先生还具状到法院要求孙女士返还彩礼钱6 万元。近日,市南法院一审认为,王先生不仅有婚外情,还曾将孙女士打伤,因此判决孙女士退还彩礼钱1万元。

  市南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9岁的王先生和26岁的孙女士去年4月23日登记结婚,结婚时男方付给女方6万元彩礼,双方婚后感情一般,没有生育。

  去年9月5日,孙女士在家中被王先生打伤。去年下半年,孙女士和父亲在家中发现王先生与他人婚外情的事实,并以盗窃为由报警,由辖区派出所接警处理。

  王先生在法庭上表示,妻子于去年7月8日到市南法院起诉离婚,但因自己提到退还彩礼钱的事才撤诉,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王先生称,两人婚后缺乏共同语言,一起居住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因此到法院起诉离婚。孙女士说,自己同意离婚,但同时要求对方退还家具、金银首饰等物品。

  市南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支持离婚。另外,双方结婚不足一年,王先生给孙女士的6万元彩礼应当予以适当返还,但综合考虑孙女士曾被王先生打伤以及王先生产生婚外情,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有错误等情况,判决孙女士返还1万元。而孙女士要求对方返还金银首饰和家具等物品,因无法证明这些物品在王先生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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