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婚姻自由离婚知识 收养法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
第二次离婚添加时间:2015年12月15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第二次离婚
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