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
离婚知识
收养法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离婚知识收养法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效力

无效婚姻包括的类型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7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推荐阅读: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连云港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