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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包括的类型添加时间:2014年10月7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推荐阅读: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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