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离婚知识收养法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
审理宜告婚姻无效案件,是适用特别程序,还是适用普通诉讼程序?添加时间:2014年5月14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审理无效婚姻案件适用何种程序,对于明显属于无效婚姻的,是否必需经过一、二审程序,才能确定宣告其为无效婚姻?一般离婚诉讼,调.解是必经程序,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也要规定调解是必经程序呢?由于无效婚姻的特殊性,无效婚姻的认定并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所以势必与审理一般的离婚诉讼不同。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