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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形下应当判决离婚?添加时间:2013年6月28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法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其他。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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