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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军人一方出现“第三者”,配偶可否提出离婚?添加时间:2018年1月30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如果军人一方出现“第三者”,配偶可否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军人配偶提出离婚要经过军人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司法解释将重大过错定义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恶习等几种情形。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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