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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副院长:“赛家鑫”案10年后将成标杆

添加时间:2017年8月6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的民意投票显示,97.61%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1.39%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舆论压力很快将云南省高院压得喘不过气来。 死刑 似乎成为息事宁人的唯一手段。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 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 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 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 少杀 、 慎杀 ,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 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 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在谈及舆论压力时,田成有也说自己非常为难。作为一名执法者,有一种骑虎难下的感觉。

他说: 说真心话,我不是为李昌奎个人说情,李昌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

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专家观点:

该案应强调 不能从轻 的一面

宣东,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1999-2003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法官。

宣东认为,改判死缓不太恰当。法律规定,投案自首不是一定要从轻处理,投案自首只是个从轻理由。需要注意的是,是 可以从轻 ,不是 应当从轻 。这需要看犯罪情节,如果案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恶劣,民愤极大,那么,就不能机械地从轻。

他认为,该案是有预谋、有准备的犯罪,不像药家鑫案件那样,是突发交通事件引起的杀人行为,这中间还有一念之差的问题。 李昌奎这个案件,我们要强调不从轻的一面。

还是要暂时保留死刑

杨学林,北京知名律师,李庄案辩护律师。

杨学林认为,法院减少死刑判决的理念是对的。但是选择这个个案作为典型案例不大恰当。

该案据说是有感情纠纷在里面,但是,涉及到一个与凶手没有直接关系的小孩,所以归为 家庭邻里纠纷 进而减轻判决,不大妥当。

由该案再次引发了有关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议,杨学林认为,在目前死刑没取消的情况下,要尽量减少死刑,死刑要暂时保留、逐步减少、将来废除。

他主张逐步分案件类别废除。 但是现在需要减的没有减,一个原因就是,全国各地高院在减少死刑的把控上,标准不一样。

他认为,死刑肯定要废除。但是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暂时还是要保留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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