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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推行“三不”政策丈夫提出离婚

添加时间:2017年3月3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本报讯结婚前,妻子声称婚后不做饭、不打扫房间、不洗衣,丈夫没放在心上。婚后,妻子果真如此,将家务活推给丈夫。结婚两年后,丈夫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实在太累,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昨日,此案在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
  婚前她声称不做家务
  庭审中,今年31岁的原告赵平称,自己出生在农村,大学毕业后在沙坪坝某小学教语文。妻子徐丽在汽车销售公司当副总。两人于2005年1月结婚。
  “她是城市家庭出生的,娇生惯养的,我们性格上合不来。”赵平称,结婚前,徐丽就明确向他表示,从小家里的洗衣、做饭等事情,都是由保姆包了的,自己不会做家务事。“我当时并没在意。”赵平认为,两人结婚后,一起做饭做家务是很正常的事,他以为结婚后,徐丽的想法可以改变。
  婚后他包揽大部分家务
  两人结婚后,赵平发现,徐丽工作很忙,下班后还要忙着到外面应酬,家务事只好由自己包了下来。
  “可是周末她不上班时,也不做家务。”赵平说,徐丽周末就约朋友逛商场,明显是想逃避做家务。
  赵平说,去年7月的一个周末,见徐丽出门逛街,他也跑到朋友家呆了两天。家里的脏衣服、碗筷都没人管。
  徐丽回家后,与他大吵了一架。赵平认为,徐丽没有家庭责任感。且从去年8月开始,两人已分居,夫妻感情名存实亡,因此提请离婚。
  徐丽称,自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打理家务。结婚前赵平就主动表示,要将洗衣做饭打扫房间的家务活包干,可结婚没多久,他就不耐烦了。徐丽认为,赵平要求离婚的根本原因,是他有了外遇。徐丽表示,愿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并未明显破裂,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
  丈夫认为自己没有自尊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原告赵平。“我其实很委屈,和她在一起,连点自尊都没有。”赵平说,在家庭生活中,徐丽明显带有“大小姐”脾气。因为徐丽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加上徐丽的收入也比自己高一大截,自己不但到徐家要受她父母的歧视,而且回到家里还要包干家务活,任徐丽指使。
  “感觉在家庭中,夫妻地位实在不平等。虽然和徐丽谈过很多次,但她还是没有改变。”赵平表示,“同徐丽在一起生活太累,只想通过离婚,让自己生活轻松一些。”
  当记者采访徐丽时,她说“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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