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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政策添加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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