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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条件添加时间:2016年9月29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按照《收养法》第4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可以收养小孩: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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