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婚姻自由离婚知识收养法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 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
怎样办理复婚登记?添加时间:2014年10月2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