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
离婚知识
收养法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婚姻自由离婚知识收养法同居纠纷涉外婚姻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
结婚知识
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结婚知识

中国公民回国结婚的结婚程序

添加时间:2014年6月25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核心内容:中国公民回国登记结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繁杂程序,需要准备护照等资料,要填表,要填写三送达地址等。那么港澳台和大陆的结婚程序如何呢?欢迎您通过阅读下文了解,婚姻法栏目温馨提示。



  中国公民回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请先在大使馆办理《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登录塬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塬件(3个月内有效)或外国人登录证及复印件

  当事人亲自来大使馆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叁代已内旁系血亲声明书》,字迹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申请人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塬件和复印件。

  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塬件。

  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塬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塬件(3个月内有效)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港澳台同胞与大陆同胞办理登记结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办理结婚 登记的时候,会有特别的要求。

  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全文阅读】

  中国大陆结婚程序

  结婚程序,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缔结婚姻所必经的方式。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塬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全文阅读】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结婚程序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阅读。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连云港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