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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关系父女同享财产继承权

添加时间:2014年2月26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王女士:我现在的父亲是继父,我作为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吗?我继承了继父的财产,可以再继承我生父的财产吗?

  李律师: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对妻或夫的后婚配偶而言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真正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这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拟制血亲关系。因此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意见》第21条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刘女士:我女儿今年5岁了,我离婚时因为经济条件差,所以女儿由男方抚养。我发现男方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每次见到我都让我很心疼很难过,我现在经济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完全可以抚养孩子了,我可以要求抚养孩子吗?

  李律师:你的要求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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