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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涉外离婚手续添加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核心内容:最新涉外离婚手续流程怎样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去哪里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了解上面的步骤很重要,下面就由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感谢您看完了整篇文章,您是不是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手续的相关的信息呢?那么请点击查看下面文章吧! 支招: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登记办理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离婚手续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阅读。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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