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前教育
婚姻效力
婚姻自由
离婚知识
收养法
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前教育婚姻效力婚姻自由离婚知识收养法同居纠纷
涉外婚姻
计划生育婚内侵权婚姻动态结婚知识重婚犯罪婚姻法规
法律咨询热线
13505133005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文集 -> 涉外婚姻

目前我国公证机关办理哪些涉外公证?

添加时间:2013年6月7日   来源: 连云港离婚律师     http://www.lyglihunls.com/
为适应我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外经济技术文化交流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其他公民继承域外财产、出国定居、探亲、学习、谋职、劳务输出、旅游、开办企业等方面的要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公证机关办理以下涉外公证:
(1)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签订的合资经营、技术引进、补偿贸易经济合同进行公证;
(2)对引进外资提供的担保书进行公证;
(3)办理专利权、商标注册公证;
(4)对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劳务合同进行公证;
(5)办理向国外诉讼索赔提供的证据、授权委托书公证;
(6)为法人单位在国外设立办事机构、办理营业执照证书、法定代表人、资产负债等进行公证;
(7)为我国公民和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办理在域外使用的亲属关系、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学历、职称、经历、未受刑事处分等进行公证;
(8)根据当事人申请按国际惯例办理其他涉外公证。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连云港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513300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